
3.本办法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6年3月1日

3.本办法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2016年10月1日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少于3000字);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3000字);(10)报考费收据(请考生自行到黑大财务处收费科缴费,报考费1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黑龙江大学将于2015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实施。黑龙江大学将于2015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实施。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黑龙江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黑龙江大学2018年继续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黑龙江大学2016年继续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