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下午。
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全天。
第七条 单独招生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3—24日,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身高:男性考生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不低于160cm。3、缴费:单独招生考务费300元。4、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
第十条 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致。第十一条考试纪律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
第九条 录取原则1、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男女生录取比例8:2,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2、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面试、语文、文综成绩高者优先。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后办理录取手续。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六条 报名程序2016年10月28日—11月15日,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现场报名。报完名后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进行选择专业。
(六)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我院录取的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
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身体状况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一)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二)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四)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五)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含肝炎病原携带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六)
2、考试安排: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面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下午。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全天。
第八条考试安排考试科目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分600分;笔试:语文200分,文综200分。综合面试:专业潜在素质100分。体能测试:100分。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26日、27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原地弹跳摸高、400米限时跑(男生)、400米限时跑(女生)。笔试考试、综合面试、体能测试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考试安排: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科目,语文、数学。面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下午。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