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方式我校2016年招生方式分为三种:第一种“普通招考(初试—复试)”,考试时间5月上旬;第二种“申请—考核”,考试时间3月下旬;第三种“硕博连读”,考试时间3月下旬。其中“申请—考核”的招生办法详见附件《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暂行办法》。“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详见附件《河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的招生学科、招生名额、招生导师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请您网上报名前务必详细查看专业目录,确定报考学科、报考导师及其招生方式,并在网上报名时正确选择)。如某专业通过“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三、初试初试于5月7日—8日进行。

四、温馨提示: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2.考生只准携带钢笔、中性笔进入考场(文具袋、铅笔、橡皮等物品禁止携带);只准使用同一种颜色的钢笔或中性笔答卷。其中,外语考试除准考证、身份证外不准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我校为考生备有答题用中性笔。3.考生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后,方可进入考场。建议考生将手表、首饰、电脑等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不要随身携带。4.我校规定“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离岗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指“考生被录取后必须3年在河南大学学习”。下一篇:关于做好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及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七、监督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2.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具体负责。

八、违规处理对于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等违法行为我校将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2016年4月22日附件: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与复试安排2016年博士报到流程图河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违规、违法行为及相关案例下一篇: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与复试安排

五、成绩计算办法1.本成绩计算办法仅适用于普通招考。2.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所有成绩均以百分计。3.博士生招生初试中的有关成绩分为政治理论成绩、外语成绩、业务一成绩、业务二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一成绩和同等学力加试二成绩。4.博士生招生录取成绩中,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业务一成绩+业务二成绩)/初试满分200分]*100*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分)*100*50%。5.政治理论成绩、外语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一成绩和同等学力加试二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

三、复试5月9日到各招生单位参加复试。复试单位复试地点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金明校区: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二楼MPA第四教室经济学院金明校区:经济学院环境与规划学院金明校区:环境与规划学院文学院明伦校区:文学院各相关教研室教育科学学院金明校区: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明伦校区:体育学院科研中心教室(体育馆东侧小白楼)外语学院明伦校区:外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明伦校区:历史文化学院各相关教研室数学与统计学院金明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二楼西教室化学化工学院金明校区:化学化工学院220生命科学学院金明校区:河南省植物逆境生物学重点实验室301会议室河南省植物逆境生物学教育部重

四、复试1.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要求进行复试工作。2.复试于5月9日开始进行。3.所有参加初试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在初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者除外)。4.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具体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负责实施。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复试资格。6.复试结束后将具有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试成绩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初试5月7日上午8:30—11:30外语考试5月7日下午2:30—5:30业务课一考试5月7日晚7:00—10:00政治理论考试5月8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二考试5月8日下午2:30—5:30加试科目一考试5月8日晚7:00—10:00加试科目二考试考场在明伦校区(具体考试地点报到时公布)注:(1)进入考场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军官证)。(2)报考化学化工学院的考生5月7日下午2:30带一个U盘直接到化学化工学院(金明校区)参加业务课一考试;报考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和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的考生5月8日上午8:30带一个U盘直接到报考单

一、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招生选拔方式分为“普通招考(初试—复试)”、“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三种。其中“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完成,本次进行的为“普通招考”的博士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