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网上报名编号;(2)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五)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
二、报名(一)招生类别1.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2.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同一专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二)报名方式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15日,全天24小时均可报名。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报名
一、报名(一)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二)报考类别。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办学地点:华侨大学2.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1)自费
九、联系方式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联系人:岳老师;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研发大楼1106;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61272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联系人:岳老师;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研发大楼1106;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61272
八、其他及联系方式1.全日制研究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86-595-22692539(陈老师、岳老师)传真:+86-595-22692540EMAIL:yzb@.cn网址:http://yjszs..cn
七、联系方式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联系人:岳老师;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研发大楼611;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086)0592-6161272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86-595-22692539(陈老师、岳老师)传真:+86-595-22692540EMAIL:yzb@.cn网址:http://yjszs..cn
(二)报名方式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15日,全天24小时均可报名。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3.考生报名时,报考点选择“华侨大学”。4.华侨大学单位代码10385。5.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6.考生应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三)报名方式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