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类别及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二、招生类别我校只招收计划外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类别与报考资格(一)招生类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报考资格: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三)招生专业:详见《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别自费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和类别学校不使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各专业招生名额依考生入学考试情况而定。招收类别:全日制/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类别和招生人数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各专业招收人数将根据入学考试情况确定。
(二)报考类别。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办学地点:华侨大学2.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1)自费博士生在职兼读班开办人数不少于5人,自费硕士生在职兼读班开办人数不少于10人。(2)自费硕士或博士生在职兼读班办学地点根据录取考生情况可设在香港、澳门或珠海,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规定交纳学费。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学生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一)招生类别1.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华侨大学泉州/厦门校区。学习地点:华侨大学泉州/厦门校区。2.兼读制(非全日制)研究生:(1).博士研究生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研究生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硕士研究生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2).博士或硕士生兼读班办学地点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
(一)招生类别1.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2.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同一专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