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广东省文化厅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