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
其他事项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3.2017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
其他事项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1)自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之日起至研究生报到止受过任何处分者。(2)研究生入学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者。(3)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2.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录取通知书将在2016年统一发放。3.学费及奖助学金: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费收
(八)其他事项1.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2.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7)84225801电子邮箱:jw5804@.cnhttp://www..cn/jcontent.asp?id=111971&dept=%BC%CD%CE%AF&category=%CD%B6%CB%DF%D0%C5%CF%E4&Title=+jw5804%40jhun%2Eedu%2Ecn3.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
(七)其他事项1.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2.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7)84225801电子邮箱:jw5804@.cnhttp://www..cn/jcontent.asp?id=111971&dept=%BC%CD%CE%AF&category=%CD%B6%CB%DF%D0%C5%CF%E4&Title=+jw5804%40jhun%2Eedu%2Ecn3.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
2022年江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查通知其他事项
(七)其他事项1.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2.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7)84225801电子邮箱:jw5804@.cnhttp://www..cn/jcontent.asp?id=111971&dept=%BC%CD%CE%AF&category=%CD%B6%CB%DF%D0%C5%CF%E4&Title=+jw5804%40jhun%2Eedu%2Ecn3.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
六、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学习形式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江汉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研究生处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87496709网址:http://gs..cnhttp:/
3.学习形式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江汉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六、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学习形式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江汉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研究生处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87496709网址:http://gs..cn*纪委(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