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聯招辦劃定的錄取線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新生。

招生專業及學習費用專業名稱學費(人民幣元/學年)住宿費(人民幣元/學年)科類工商管理文理兼類金融學文理兼類旅遊管理文理兼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理工制藥工程理工

招生諮詢及聯繫方式諮詢電話:0756-傳真:0756-學校網址:http://www.招生網址:http://zjc.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繫部門:吉林大學珠海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聯繫人:孔建華監督電話:0756-傳真:0756-電子郵箱:@

没那么快出来的`~~要考完试才知道的`~你只能参考上一年的分数线啦~!!

附則本簡章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於2015年12月16日由2015年第16次院務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吉林大學珠海學院2016年港澳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後逐年修訂。本簡章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委託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解釋。本簡章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准。

附則本簡章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於2015年12月16日由2015年第16次院務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吉林大學珠海學院2016年港澳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後逐年修訂。本簡章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委託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解釋。本簡章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准。

錄取及其它1.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本科招生網上公佈;2.新生入學後可按《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申請轉專業;3.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

錄取及其它1.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本科招生網上公佈;2.新生入學後可按《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申請轉專業;3.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

錄取原則在聯招辦劃定的錄取線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新生。

錄取原則在聯招辦劃定的錄取線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