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组:负责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前期协调、确定单招比例、公布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协调考务工作,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接待与咨询解答工作,录取等具体事宜。组长:王新年副组长:田松成员:招生就业处全体、教务处全体
二报名资格凡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含补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答案来源于2021年佳木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4.资格审核:2015年3月26日―2015年3月27日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证明或毕业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处进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2、我省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第二次补报(在当地招生办)时间定为2016年3月1―4日。
1、报名条件:凡符合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1.网上报名:2018年3月1日至4日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填报基本信息并网上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核。本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双人审核制。各地市招考办将报名信息于3月18日前上传省招考办考务平台。
4、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省招生办负责审定。
(1)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集体报名。
4.报名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核。本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双人审核制。各地市招考办将报名信息于3月10日前上传省招考办考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