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役士兵必须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且取得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政策性加分。
2.退役士兵录取时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2.录取原则(1)总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2)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20分。

13、退役士兵上学期间学费是否可免?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录取后在校期间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录取后在校期间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

2.江苏省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同等学历的退役士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做要求)注: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退役士兵考生的选拔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我校在2017年提前招生中继续招收退役士兵考生。1.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2.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联考,但必须参加面试,方可录取。退役士兵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退役士兵的选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民政部门共同审核。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做要求,免文化联测,只参加我院面试,单独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90名。未参加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需在单独招生报名前(迟到2016年1月20日),到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

退役士兵的选拔1.退役士兵必须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且取得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政策性加分。2.退役士兵录取时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退役士兵的选拔1.退役士兵必须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且取得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政策性加分。2.退役士兵录取时单独划线,单独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