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
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
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

3.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确认提交,不需支付费用。

2.考核时间与地点时间:4月17日(周日)地点: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凤凰路校区(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

2.录取原则(1)总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2)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2.江苏省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同等学历的退役士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做要求)注: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录取后在校期间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

退役士兵的选拔1.退役士兵必须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且取得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政策性加分。2.退役士兵录取时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13、退役士兵上学期间学费是否可免?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

退役士兵的选拔1.退役士兵必须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且取得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政策性加分。2.退役士兵录取时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录取后在校期间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

13、退役士兵上学期间学费是否可免?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按照上级文件(苏办发[200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