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苏教招〔2003〕4号文件精神,新生可将户口迁至学院,也可根据本人自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5.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0513-学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邮政编码:226011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cn微信公众号:jsbc1956咨询QQ号:E-mail:ntsyzsjyc@

奖助措施1.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同时,学院还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发放多项校内奖学金,奖励面达50%以上。2.对家庭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提供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学院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顺利就业。3.学院开通“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

(二)艺术类录取规则1.专业考试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专科录取低控制线。2.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3.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录取与否。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1.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3.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苏教招〔2003〕4号文件精神,新生可将户口迁至学院,也可根据本人自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

新生入学1.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3.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苏教招〔2003〕4号文件精神,新生可将户口迁至学院,也可根据本人自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

新生入学1.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3.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苏教招〔2003〕4号文件精神,新生可将户口迁至学院,也可根据本人自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

新生入学:1.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3.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苏教招〔2003〕4号文件精神,新生可将户口迁至学院,也可根据本人自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

新生入学1.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3.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苏教招〔2003〕4号文件精神,新生可将户口迁至学院,也可根据本人自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

新生入学1.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3.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苏教招〔2003〕4号文件精神,新生可将户口迁至学院,也可根据本人自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