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教育部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经上级财政核定,我校2022年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如下: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学费标准(元) | 学制 | 允许长修业年限 |
| (一)全日制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 | ||||
| 法学 | 元/生、学年 | 5800 | 3 | 5 |
| 教育学 | 元/生、学年 | 5800 | 3 | 5 |
| 文学 | 元/生、学年 | 5500 | 3 | 5 |
| 理学 | 元/生、学年 | 5800 | 3 | 5 |
|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 ||||
| 教育硕士 | 元/生、学年 | 6000 | 3 | 5 |
| 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领域) | 元/生、学年 | 6000 | 3 | 5 |
| 应用统计 | 元/生、学年 | 7000 | 3 | 5 |
|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 ||||
| 教育硕士 | 元/生、学年 | 8000 | 3 | 5 |
(一)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喀什大学
学校代码:10763
学校地址:新疆喀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道喀什大学新泉校区
学校邮编:844006
学校网址:http://www.ksu.edu.cn
(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招生办联系方式:
0998-2899185张老师、阿老师
附件:喀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2022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全日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非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采用寒暑假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国家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教〔2018〕254号)等文件的精神,学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了国家、自治区、学校三个层次,包括金、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三助”岗位津贴等各类奖金。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喀什大学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喀什大学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跨专业报考者,录取后在读研期间需补修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3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喀什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复试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以高校学生身份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3.符合报考专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留级学生);
3.大学本科的学习专业为汉语言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留级学生);
4.在考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喀什大学审查、推荐,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
5.所有推免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网址:http://yz.***.cn/tm);
6.凡接受推免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向我校提供相关报名信息,接受我校组织的推免资格复查、体检及专业素质能力测试(复试),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7.推免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和录取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信息的;
(2)未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查、体检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的;
(3)未通过我校组织的复查、体检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的;
(4)在推免工作结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
(5)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且向我校提交本人手写的情况说明和承诺书。
8.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二、招生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有关普通高校承担和实施。经我校向教育部积极申请,并结合我校招生办学情况,2016年我校核准招收“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5人。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在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名网址:http://yz./(教育网)、http://yz..cn(公网)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出现役证》编号以及其他信息。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保证在2016年9月前真实有效,若有变化请及时和我校研究生处联系。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9)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保持统一。面试开始前,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应集体议定面试题目、内容及评价参照标准,指导和培训面试小组成员操作使用。(10)每场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应综合各专项评价,集体形成终面试评价意见和录取建议。(11)面试须全程录音、录像。所有面试期间的音象资料、文字材料在面试结束后统一交由研究生处存档备查。(12)面试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考生报到时通知。(10)每场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应综合各专项评价,集体形成终面试评价意见和录取建议。(11)面试须全程录音、录像。所有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国家于2014年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我校各类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如下:(一)学费标准:1、法学、教育学5800元/每年/每生;2、文学5500元/每年/每生;3、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生物工程)6000元/每年/每生;4、住宿费1000元/年/每生。(二)助学金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没有寄到学校者视为有有固定工资收入)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研究生12000元/每年/每生;2、第一批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研究生11000元/每年/每生;3、第二批及以后参加我校复试

(三)研究生奖学金标准1、国家奖学金20000元/每生/每年;2、自治区奖学金10000元/每生/每年;3、喀什大学奖学金6000元/每生/每年;4、新生奖学金3000元(报考我校的本校一志愿上线考生);5、学业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1500元;此外,还设有科研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优秀三好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考博奖学金及其他单项奖学金等。(详细情况可以咨询我处)

(二)助学金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没有寄到学校者视为有有固定工资收入)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研究生12000元/每年/每生;2、第一批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研究生11000元/每年/每生;3、第二批及以后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研究生9000元/每年/每生;4、联合培养的研究生9000元/每年/每生;5、“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的推免研究生7000元/每年/每生;6、破格录取的研究生6000元/每年/每生;

2021年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费标准与学制

九、学费标准与学制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教育部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经上级财政核定,我校2018年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如下:收费项目计费单位学费标准(元)学制允许长修业年限(一)全日制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法学元/生、学年580035教育学元/生、学年580035文学元/生、学年550035(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各领域)元/生、学年600024工程硕士

七学费标准与学制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教育部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经上级财政核定我校2022年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如下收费项目计费单位学费标准元学制允许长修业年限一全日制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法学元生学年580035教育学元生学年580035文学元生学年550035理学元生学年580035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元生学年600035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领域元生学年600035应用统计元生学年

(一)学费标准:1、法学、教育学5800元/每年/每生;2、文学5500元/每年/每生;3、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生物工程)6000元/每年/每生;4、住宿费1000元/年/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