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相关证件。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打印件一份(限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限应届生)。2.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3.大学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或者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到院系参加复试时,由院系再次查验原件并存复印件,待复试结束后与复试记录一并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复试方式(1)笔试笔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2)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在20分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所占比例由招生院系自行确定。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面试整个过程要求全程录像。

(三)复试主要方式与内容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1.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扩大差额比例)。2.复试方式(1)笔试笔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2)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在20分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所占比例由招生院系自行确定。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面试整个过程要求全程录像。3.主要内容(1)专业素质与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

3.大学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或者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到院系参加复试时,由院系再次查验原件并存复印件,待复试结束后与复试记录一并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一)基本要求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2)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在20分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所占比例由招生院系自行确定。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面试整个过程要求全程录像。

一、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复试时间我校2015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初步定于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届时将在我校校园网和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望广大考生周知。

(四)复试时间我校2016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初步定于3月24至3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届时将在我校校园网和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望广大考生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