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候选人,经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
认定结果公示时间:2016年6月22日
测试结果、认定及公示1、凡报名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者,均需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文化测试,专业测试。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文化测试合格线,文化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排队,并结合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拟确定为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终被确认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候
资格认定及录取规则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总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认定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按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发放《南京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若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涉及该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校考成绩无效。录取规则: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不含附加分)50%
资格认定及录取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的需求、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候选人执行以下降分标准和录取办法: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男、女田
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的测试人数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科类、分专业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对象名单。经我校测试认定为“优秀”者享受一等优录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优录政策。优录对象公示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人数的40%。具体优录政策如下:
资格认定及公示综合考生专项测试表现和发展潜力确定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专项测试成绩择优选拔南京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详见与考生签订的优录协议书)。凡取得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录资格的考生,必须与南
(三)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类)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名单,公示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1.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享受此政策人数不超过优录考生总人数的40%;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
3.资格认定及公示。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我校不再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3、资格认定及公示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候选人,经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2015年6月22日
3、资格认定及公示。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名单。经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不再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
3、资格认定及公示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候选人,经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