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1日。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⑤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如推荐某一考生,须实名提供写实性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于2015年3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EMS邮政特快邮寄纸质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推荐材料恕不退还。

⑤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如推荐某一考生,须实名提供写实性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在正式媒体上发表文章、在研究性刊物中发表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如考生有中学校长或专家的推荐信,请推荐人在考生纸质材料邮寄截止时间前单独寄送到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纸质报名材料应于2015年4月1日前寄至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

(4)证明考生具备文学特长及发展潜质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相关作品等)原件扫描件。注: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4)证明考生具备文学特长及发展潜质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相关作品等)原件扫描件。注: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5)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纸质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1日。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