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9日-3月20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及统考招生计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各学院公布细则后,考生即可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cn/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

组织机构与职责: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规模、招生政策、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4.南京航空航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4.组织实施特殊类型招生工作;5.组织实施招生咨询、招生宣传工作,并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6.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申报当年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统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及行业布局、就业去向、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对招生计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三条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三、报名和接收工作1、2015年9月28日-10月15日期间,申请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接收学院细则。2、我校按照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分批审核申请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3、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务必于24小时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我校的复试资格。4、

三、激励办法应聘者在通过审核后,成为研究生招生宣传志愿者。研招办将为志愿者提供入校报到指导。对照上述工作职责要求,各位志愿者开展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并注意留存相应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宣传材料,做好有意向报考我校的应届考生信息登记,以便于工作认定及评优。我校研招办将根据以上材料,为完成宣传工作的志愿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志愿者”证书并给予适当通讯等补贴,并根据志愿者宣传动员后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外校优秀生源人数给予奖金奖励,为表现优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校“三助”岗位工作。

一、选拔范围已被我校拟录取的2016级研究生。本科毕业学校为985、211工程建设高校(含本校)的优先,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应聘办法有意应聘者请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附件下载),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nuaayzb@.cn,邮件主题格式为“毕业学校—统考/推免—姓名”或加QQ群:南航研究生招生宣传提交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电话:025-84892487。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宣传志愿者报名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6年5月10日

二、工作职责被我校选聘为研究生招生宣传志愿者的学生,利用时间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宣传与咨询工作。1.通过本科学校的BBS版块、相关QQ群、微信群、考研论坛等媒体积极向本科毕业学校在读学生推荐宣传,增进学生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了解;建立并发展保研、考研群体,建立专有的QQ群号进行宣传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答疑;2.认真学习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接收推免、考研、录取、奖助学金等研究生招生政策,发挥学长学姐的带动作用,答疑解惑,做好宣传与咨询工作,热心帮助应届生更快了解相关信息,引领踊跃报考我校;3.参加本科学校及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组织的考研交流会,积极宣传南京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