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复试:包括综合面试、科研能力评价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书面通知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政审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研究生院在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生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工作。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调阅考生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由研究生处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统一完成,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调阅考生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由研究生处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统一完成,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品德考核在复试中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7.思想品德考核在复试中必须注意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6.思想品德考核在复试中必须注意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诚信品行、遵纪守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