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请程序(1)推免生申请推免生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申请信息。(2)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待录取通知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推免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2)经核实在申请及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3)体检不合格者;(4)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5)入学前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1)高水平大学、中科院、学科评估排名位列前30%学科或国家基地班,以及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推免生。(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3)本科期间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4)我校2016年暑期优秀本科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合格营员”。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接收专业仅限我校公布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全日制专业(其中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两个专业学位除外)。我校接受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全校全日制招生计划的50%。

(3)拟录取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程序(1)推免生申请推免生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申请信息。(2)复试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拟录取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4)公示各

2.推免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1)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2)体检不合格;(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4)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新文件冲突,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9月13日

五、时间安排和程序1.时间安排7月15-9月25日,考生填报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申请网址:http://yz..cn/login/sstm/login.jsp。9月28-10月10日,推免生填报志愿,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10月10日,学院及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在上述时间段内,各学院可多批次组织复试和拟录取,并及时公示。2.程序(1)推免生申请推免生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申请信

(4)公示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外公示10个工作日。多次复试的学院需进行多批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