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
录取政策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厚生计划”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根据国家关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厚生计划”合格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一)院校志愿填报要求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二)专业
(一)报名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报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视为不合格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自身特长、优势的材料等确定考生能否获得我校考核资格。获得我校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cn/)公示,考生也可通过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看审核结
招生专业科类专业名称文科秘书学文科文化产业管理文科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文科行政管理文科旅游管理文科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理工科经济学理工科管理科学理工科软件工程理工科电子信息工程理工科生物工程理工科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理工科测绘工程理工科食品科学与工程理工科测控技术与仪器理工科自动化理工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招生计划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厚生计划”录取人数原则上为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共计80名。
(1)“软件工程”专业名称增加相关说明,变更为: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
(一)院校志愿填报要求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
(一)院校志愿填报要求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
领导及监督机制(一)南京师范大学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厚生计划”的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二)专业志愿填报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专业分文理科填报高考志愿,否则不予厚生计划的优录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院校志愿填报要求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