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以在校生4.5%比例左右进行奖励,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得重复享受。

(一)学费标准汉授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蒙授专业每生每年6400元。

(三)相关加分政策根据国家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复试前向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无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自治区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在校生30%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8000元。我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一)学费标准汉授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蒙授专业每生每年64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自治区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在校生30%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8000元。我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以在校生4.5%比例左右进行奖励,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得重复享受。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自治区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在校生30%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8000元。我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以在校生4.5%比例左右进行奖励,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得重复享受。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自治区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在校生30%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8000元。我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

二.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6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一)学费标准汉授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蒙授专业每生每年6400元。(二)研究生奖助政策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以在校生4.5%

二.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6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一)学费标准汉授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蒙授专业每生每年6400元。(二)研究生奖助政策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以在校生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