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学费:11000元/生/年;
⑵ 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⑶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5-、招生监督电话:0535-学院信息网:http://www.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zs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招生工作政策,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的相关规定⑴学费: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11000元/生/年;专科9000元/生/年;艺术学类,本科13000元/生/年;专科10000元/生/年;具体专业学费依据公布的招生专业学费为准。⑵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⑶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依据考生专升本成绩,参考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邮政编码:265200
第二十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的相关规定⑴学费: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11000元/生/年;专科9000元/生/年;艺术学类,本科13000元/生/年;专科10000元/生/年;具体专业学费依据公布的招生专业学费为准。⑵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⑶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⑴学费: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11000-13000元/生/年;专科9000-10000元/生/年;艺术学类,本科13000-15000元/生/年;专科10000-11000元/生/年;具体专业学费依据公布的招生专业学费为准。⑵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⑶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
第十四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⑴学费:11000元/生/年;⑵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⑶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