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备注: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附件2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
(13所)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1.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满分为300分。
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考试院校名单(13所)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15年12月2日
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使用(一)校考高校按照校考成绩录取。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考试成绩由院校通知考生。院校须将合格考生的信息于2016年4月15日前以纸介质(加盖院校公章)、标准数据库两种形式函告青海省招办(电子邮箱:@)。因校考院校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造生录取所产生的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二)除校考院校(专业)外,其余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
(二)校考教育部批准可以单独组织校考的是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见附件)、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招生院校确定。参加校考的考生请上网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并按高校要求自行到考点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区招办出据的报考证明(写清楚已经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号”,粘贴一张小二寸半身照
招生录取(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院校、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招生院校可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和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照我省确定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投档录取。(二)省招办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函告相关院校,由院校决定
(一)省级统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23日(逾期不补报)。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北校区田家炳学术报告厅)。报名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和《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打印件现场报名。
四川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2015年7月11日招生就业处2015年7月11日
四川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2018年8月7日招生就业处2018年8月7日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备注: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附件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13所)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备注: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附件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13所)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