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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6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章程报名时间及方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3-02 07:49:52 解决时间:2018-05-3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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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与办法: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20—25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3月25-31日。

二、网上报名操作程序:3月20-25日,考生所在学校可根据学生报考情况统一组织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n/zkpt/)预报名,按要求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考生基本情况、报考志愿和文化课考试地点(考生多可报考3个专业志愿,并要进行对应的术科考试)。

三、现场签名确认报名资格:考生上网预报名后按系统的提示,在3月25—31日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所在中学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初中阶段毕业证)(上述三种材料各含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预报名时所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一份),具体材料及叠放顺序如下: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就业创业证》(含《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

(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

(四)父亲或母亲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五)随迁子女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在我省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含学籍所在地与父母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有关证明。

四、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后,所缴报名费一律不退。

  技校网 2018-05-3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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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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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21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2.2021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考承诺书(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3.《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节选)
附件4.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5: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3:《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节选)
第二章 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
第五条 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第六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九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当在当年高考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条 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第十一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当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并按报考条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教育局审核。经上述四部门认定后方可报名参加高考。
第十二条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应当认真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出示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随迁子女,一经查实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使用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须与身份证同名)报名,并以此作为考试、录取的依据。随迁子女因本人填报的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考试、录取的,其责任由随迁子女本人自负。
第十四条 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上述内容如果与省有关部门新文件精神不一致,以新文件为准)
第三章 报考要求

成绩公示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根据我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中高职贯通培养“3+2”转段实施方案》累计汇总过程考核各科目成绩,形成转段考核总成绩;联合对口中职学校将转段考核总成绩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于8月底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成绩录入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

招生计划(学制:两年)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序号 高职专业名称 高职     专业代码 对口中职学校名称 对口中职专业名称 对口中职     专业(代码) 试点专业     招生计划 高职学段     2 年教学地点
1 护理 520201 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 护理 100100 50 高职院校
2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电算化 120200 30 高职院校
3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电算化 120200 30 高职院校
4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数控技术应用 051400 30 高职院校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051600 30 高职院校
6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应用 090100 30 高职院校
7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090500 30 高职院校
8 学前教育 570102K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学前教育 160100 15 高职院校
9 学前教育 570102K 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学前教育 160100 15 高职院校
10 学前教育 570102K 英德华粤艺术学校 学前教育 160100 15 高职院校
11 学前教育 570102K 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 学前教育 160100 20 高职院校
12 药品生产技术 490201 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 药剂 101100 50 高职院校

说明:1.除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5250元/学年外,其它专业学费均是6410元/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2.由于用人单位要求,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

报考办法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8—22日。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一)考生须在2021年6月22日前把以下材料①-⑧交中职学校;2022年1月1日前把材料⑨、⑩交中职学校。其中材料⑥-⑧仅需符合条件考生提交。
①2021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文档下载栏目下载https://zs.qypt.edu.cn/file_download_zs.php
②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证书号码页)或网上证书查询截图打印件(须附上查询网址),如仍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技能证书,必须填写承诺书(见附件2)后,方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补交,逾期未补交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③中职学段入学当年的中职录取名册(复印有本人姓名的页,并在姓名左侧做好“△”标记)(中职录取名册显示专业与现所读中职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不能报考);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⑤户口本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⑥符合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
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五份)(免考条件录取规则第5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
⑨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复印件(2021年12月31日前补交);
⑩高考体检卡复印件(根据全省高考体检时间安排体检);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中职学校同时将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以公文形式报送我院。
⑧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见附件3)的外省户籍学生必须填写《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见附件4)。
(二)中职学校初审后,须在每页考生材料上盖章,复印件还须标记“此件与原件相符”,扫描为JPG格式(分辨率DPI建议设为300)。每考生一个文件夹,以身份证号命名,于2021年6月28日将符合条件考生材料扫描件发到我院招生办邮箱,其中以上材料⑨、⑩扫描件以及2021年6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考生获得的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扫描件,于2022年1月7日前把考生材料扫描件补发到我院招生办邮箱。纸质材料保留在中校学校,待正式录取后再移交我院。
(三)2021年7月8日前,我院对初审通过材料复审,确定符合资格条件考生,并进行公示。
(四)考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11月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和高考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请详见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没有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及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五)中职学校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纸质资料(拟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邮寄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归档,考生要对本人报名材料准确性、真实性负全责,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六)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分专业分来源中职学校,结合省考试院下达的各专业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转段考核课程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转段考核课程总成绩低于满分的40%不予以录取。
3.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报名审核并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才能参与录取,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因故申请放弃录取资格,所在中职院校的计划名额相应自动减少,一律不做顺延补录。
4.拟录取考生名单需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被录取学生到我院报到时须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5.免考条件: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我院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我院考核,就读我院相对应专业。
6.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我院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并可参加其它类别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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