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8—22日。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一)考生须在2021年6月22日前把以下材料①-⑧交中职学校;2022年1月1日前把材料⑨、⑩交中职学校。其中材料⑥-⑧仅需符合条件考生提交。
①2021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文档下载栏目下载https://zs.qypt.edu.cn/file_download_zs.php
②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证书号码页)或网上证书查询截图打印件(须附上查询网址),如仍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技能证书,必须填写承诺书(见附件2)后,方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补交,逾期未补交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③中职学段入学当年的中职录取名册(复印有本人姓名的页,并在姓名左侧做好“△”标记)(中职录取名册显示专业与现所读中职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不能报考);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⑤户口本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⑥符合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
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五份)(免考条件录取规则第5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
⑨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复印件(2021年12月31日前补交);
⑩高考体检卡复印件(根据全省高考体检时间安排体检);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中职学校同时将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以公文形式报送我院。
⑧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见附件3)的外省户籍学生必须填写《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见附件4)。
(二)中职学校初审后,须在每页考生材料上盖章,复印件还须标记“此件与原件相符”,扫描为JPG格式(分辨率DPI建议设为300)。每考生一个文件夹,以身份证号命名,于2021年6月28日将符合条件考生材料扫描件发到我院招生办邮箱,其中以上材料⑨、⑩扫描件以及2021年6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考生获得的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扫描件,于2022年1月7日前把考生材料扫描件补发到我院招生办邮箱。纸质材料保留在中校学校,待正式录取后再移交我院。
(三)2021年7月8日前,我院对初审通过材料复审,确定符合资格条件考生,并进行公示。
(四)考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11月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和高考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请详见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没有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及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五)中职学校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纸质资料(拟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邮寄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归档,考生要对本人报名材料准确性、真实性负全责,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六)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根据我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中高职贯通培养“3+2”转段实施方案》累计汇总过程考核各科目成绩,形成转段考核总成绩;联合对口中职学校将转段考核总成绩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于8月底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成绩录入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
监督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763-3936699 传真:0763-3936699
电子邮箱:qzyjjs@***.cn
招生对象:2019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9〕96号、粤教职函〔2021〕6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须符合粤教考〔2013〕7号文件要求,报考时必须填写《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以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审核结果为准。
招生对象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2019年中职学段入学时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生中职学段所读专业必须与中职录取名册专业一致;
(三)考生须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在地市(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可免证书要求。
(四)考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五)身体健康。
(六)报考专业所要求对应相关技能证书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 |
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 | 等级及发证机关 | |
护理 | 育婴员、保育员 |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化学、生物技术基础、护理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E级以上(含E级)证书 | |
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 在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认可的机构 | |
药品生产技术 | 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商品购销员、医用商品营业员、医药商品营业员(医疗器械)、医药商品购销员(医疗器械)、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分析工、药物检验工 |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或卫生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E级以上(含E级)证书 | |
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 在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认可的机构 | |
大数据与会计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用友)应用技能 |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会计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E级以上(含E级)证书 | |
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 在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认可的机构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网络编辑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网络工程师、计算机操作员、网络设备调试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项目管理师、网络管理、图形图像(Photoshop CS3)、办公软件应用(Office2010) |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英语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 在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认可的机构 | |
学前教育 | 育婴员、保育员、护婴护理 |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或卫生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音乐综合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E级以上(含E级)证书 | |
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英语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普通话证书 |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或授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 |
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 在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认可的机构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不限证书名称 |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不限证书名称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E级以上(含E级)证书 | |
电工证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
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 在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认可的机构 |
第二十二条考试大纲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2016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命题。术科考试考纲3月16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院全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第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杨冰监督电话:0763-传真:0763-电子邮箱:qzyjjs@.cn
考试时间(一)文化课考试4月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二)术科考试时间待定。
第十六条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与办法: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20—25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3月25-31日。网上报名操作程序:3月20-25日,考生所在学校可根据学生报考情况统一组织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n/zkpt/)预报名,按要求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63-、、传真:0763-电子邮箱:qyzyzhaoban@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www..cn:3088
第二十条考试办法文化课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术科考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及组织考试。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63-、五年制咨询QQ群:传真:0763-电子邮箱:qyzyzhaoban@学校网址:http://www..cnhttp://www..cn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2016年2月18日
招生计划(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学费(元/年)备注音乐表演505年前三年5000元,后两年8000元。(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说明:1.前三年为中专层次学习,后两年为大专层次学习。无须参加高考,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2.住宿费1000元/年。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