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做好记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听力占2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期间,各相关学院须组织推免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吴老师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0595-泉州师范学院纪委监审室:0595-泉州师范学院2015年9月14日
接收推免生工作要求(一)各相关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开、组织严密,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二)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质量。拟接收的推免生须向我校提交本人不放弃入学资格的《保证书》。(三)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后学习时间内受到行政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或
接收推免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推免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并得到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三)英语水平符合复试的要求。(四)推免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五)一般在一级学科内接收推免生。(六)参加我校复试、政审、体检合格者。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与公示。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
其他事项(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二)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三)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吴老师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0595-泉州师范学院纪委监审室:0595-泉州师范学院2015年9月14日
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表演作品或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做好记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听力占1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9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在复试期间,各相关学院须组织推免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表演作品或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做好记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听力占1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9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期间,各相关学院须组织推免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表演作品或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做好记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听力占1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9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期间,各相关学院须组织推免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表演作品或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做好记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听力占2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在复试期间,各相关学院须组织推免生到指定医院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