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报名。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3月15日前参加高考报名。
(二)考生申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6日前向所在中职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中职(技工)学校根据桂考院〔2016〕8号文件要求择优推荐,各中职(技工)学校将拟推荐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后由校长实名向我校推荐。
(三)推荐名单公示。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拟推荐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2016年3月17日至30日),公示内容保留至2016年8月底。公示期满后,由校长实名向我校推荐。
(四)推荐材料报送。中职(技工)学校将拟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滨海大道12号,收件人:吴伟琴,电话:0777-2804088,邮编:535011)。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3年度中职(技工)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技工)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技工)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有关中职(技工)学校将以上材料按考生排名顺序及推荐学校分别装订成册。
(五)资格审核。我校于4月7日前完生资格审核,并在钦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qzuzs.***/)公布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六)参加测试报名
考生参加测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于3月21日至3月25日凭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
2.现场确认(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同一时间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8: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已在网上报名且填报我校招生专业的考生,按报考专业到如下相应考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等手续。
表1
报考专业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地点(考点)电子信息工程4月15日8:30—17:00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点(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物联网工程4月15日8:30—17:00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点(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市场营销4月15日8:30—17:00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物流管理4月15日8:30—17:00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南宁市大学路176号)化学工程与工艺4月15日8:30—17:00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南宁市大学路176号)地理信息科学4月15日8:30—17:00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南宁市大学路176号)
(注:请各考生按报考专业到指定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测试)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网上报名时打印);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考试费:文化素质测试100元/人,职业技能测试100元/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七)考核
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联合测试的方式,职业技能按专业或专业大类组织测试,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牵头组织,各招生院校协助,分考点、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大类进行联合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及范围: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300分),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考试内容和范围,考试方式为笔试。
(2)考试时间:4月16日上午8:30—11:30(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考场参加测试)。
(3)考试地点:不同专业的考试地点详见上述表1,具体考场详见文化素质考试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方式:测试内容着重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技能与基本理论,测试方式采用“面试+实际操作”。
考生参加测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并遵守考试纪律。
(2)测试时间:4月16日下午、4月17日全天。由于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实际操作”的方式,各专业的测试时间有所不同,具体时间详见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3)测试地点:不同专业的考试地点详见上述表1,具体考场安排详见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八)成绩查询
2016年4月22日后,考生可凭密码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网站(http://zs.***/)查询本人的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成绩)。同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qzuzs.***/)查询专业录取低控制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
(九)计分方法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3.综合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分×40%+职业技能测试分×60%
(十)职业技能免试申请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免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3月31日前将材料原件、《2016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及复印件报送我校审核,4月7日前我校将通过审核免技能考试名单公布于我校招生信息网,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素质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分数线,获优先录取。
(十一)填报志愿
2016年4月25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4月26日至28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限填报1个专业,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
(十二)录取
1.录取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
2.投档原则: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自治区考试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一志愿)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
3.录取原则
2.现场确认(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同一时间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8:30—17:00(2)现场确认地点已在网上报名且填报我校招生专业的考生,按报考专业到如下相应考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等手续。表1报考专业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地点(考点)电子信息工程4月15日8:30—17:00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点(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物联网工程4月15日8:30—17:0
(九)计分方法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300分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3.综合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分×40%+职业技能测试分×60%
学校概况学校地处北部湾顶端的钦州市,2007年,在广西高校中率先开设涉海专业,填补了广西有海洋而无海洋学科的历史空白。2011年,广西区政府同意在钦州学院基础上筹建北部湾大学,被列为自治区重点推进项目。2013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高校,2014年成为广西新建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目前,为广西沿海1595公里大陆海岸线上唯一一所公立本科院校,广西唯一一所获得国家高级海船员培
2.职业技能测试(1)测试内容、方式:测试内容着重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技能与基本理论,测试方式采用“面试+实际操作”。考生参加测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并遵守考试纪律。(2)测试时间:4月16日下午、4月17日全天。由于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实际操作”的方式,各专业的测试时间有所不同,具体时间详见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3)测试地点:不同专业的考试地点详见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1)《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网上报名时打印);(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3)报名考试费:文化素质测试100元/人,职业技能测试100元/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八)成绩查询2016年4月22日后,考生可凭密码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网站(http://zs./)查询本人的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成绩)。同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qzuzs./)查询专业录取低控制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
(十)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免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3月31日前将材料原件、《2016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及复印件报送我校审核,4月7日前我校将通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于3月21日至3月25日凭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
招生专业、人数、收费标准及考点分布情况专业名称计划人数层次学制学费(元/年)考点对应中职专业对应技工专业电子信息工程50本科4年4590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点农林牧渔类(农村电气技术);加工制造类(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
招生流程(一)高考报名。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3月15日前参加高考报名。(二)考生申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6日前向所在中职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中职(技工)学校根据桂考院〔2016〕8号文件要求择优推荐,各中职(技工)学校将拟推荐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后由校长实名向我校推荐。(三)推荐名单公示。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拟推荐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