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联合制订,学校印制。
2.学校将《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3.学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我校。
(二)面试1.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的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2.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的面试,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所有填报了我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都要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结束后,我校将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3.面试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届时将在自治区招生
(一)报名。1.符合报读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的2016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我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免费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10:00至6月28日10:00。
(三)录取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招生对象及条件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招生原则,考生必须属于招生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2016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县(市、区)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二)报读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要达到2016年我区高职高专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的
招生录取程序(一)报名。1.符合报读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的2016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我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免费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10:00至6月28日10:00。(二)面试1.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的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
招生计划(一)招生专业:小学教育专业(高中起点,两年制专科层次)(二)各定向县(市、区)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高中起点两年制专科层次)共招生362人,各定向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如下:定向市定向县(市、区)计划数培养学校南宁市横县35钦州学院钦州市钦南区10钦州学院钦北区10钦州学院灵山县40钦州学院浦北县35钦州学院北海市合浦县30钦州学院防城港市防城区32
(二)各定向县(市、区)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高中起点两年制专科层次)共招生362人,各定向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如下:定向市定向县(市、区)计划数培养学校南宁市横县35钦州学院钦州市钦南区10钦州学院钦北区10钦州学院灵山县40钦州学院浦北县35钦州学院北海市合浦县30钦州学院防城港市防城区32钦州学院上思县30钦州学院崇左市宁明县35钦州学院扶绥县25钦州学院
(五)签订协议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2.我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3.我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四)签订协议。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联合制订,学校印制。2.学校将《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3.学校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