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上述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凡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5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