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审核
2016年5月30日前,所在省(区、市)完生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同时我校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信息,择优确定参加我校校测的考生名单。
2016年6月3日,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校测资格,同时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公示获得校测资格的考生名单。
2.笔试
1)下载“准考证”:
2016年6月3日,获得校测资格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本次校测免收报名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我办将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2)笔试科目:
报考人文社科类:英语 文史基础知识
报考理学工学类:英语 数学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6月11日
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入选名单及入选专业
1)学校根据各科目的考试情况,划定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
2)各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后,学校按总分(两门单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应的入选专业;
3)入选考生名单报上海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入选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2016年6月22日
查询网站: http://gaokao.***.cn/gxzxbm
4.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1.学费标准
(1)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 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 元(沪价行〔2000〕第120 号) 。
2.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高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少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即可报名:1.本人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该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监督约束机制与违规处理1.上海大学“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2.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本项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3.对在“启航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
招生专业及计划1.招生专业招生专业招生科类备注人文社科类文理兼招类内所含专业见附件理学工学类仅招理科生注:浙江考生报考人文社科类,选考科目不限;报考理学工学类,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或化学。2.招生计划100人。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录取时,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
1.报名资格审核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1.招生专业招生专业招生科类备注人文社科类文理兼招类内所含专业见附件理学工学类仅招理科生注:浙江考生报考人文社科类,选考科目不限;报考理学工学类,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或化学。
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招生对象1.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2.学生符合下述所有条件即可报名: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审核程序1报名资格审核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2考生材料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2021年5月底前学校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审核程序(一)报名资格审核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二)考生材料审核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
审核程序1.报名资格审核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2.考生材料审核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
选拔程序1.材料审核2016年5月30日前,所在省(区、市)完生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同时我校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信息,择优确定参加我校校测的考生名单。2016年6月3日,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校测资格,同时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公示获得校测资格的考生名单。2.笔试1)下载“准考证”:2016年6月3日,获得校测资格的考生在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