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是经市教委批准(沪教委财[1997]11号)实施学分制、按课程学分收取学费的高校。
1、学费收取标准:各专业学费执行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标准。“5+3”一体化专业学费为本科阶段每年5500元,研究生阶段按研究生阶段学费执行;护理学专业学费每年5000元,生物科学、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每年4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第一年40000元,第四年达到联合学院英方课程注册标准者,每年55000元,第四年未达到联合学院英方课程注册标准、继续在联合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一般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6000元;3.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等专业,每生每学年32000元4.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0元;5.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400元。根据沪
第十六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就读校区:1、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德合作的轻化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0元(国内);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日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英合作)和环境设计(中英合作)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
(二)收费办法以学年为学费结算周期,采取先预缴后结算方式。按类招生入校的学生,第一学年预缴学费5000元;待学年结束时,根据学生所选定后的专业学分单价标准对应已修学分数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依次类推直至毕业时全部结清。按专业招生入校的学生,按上述收费标准预缴学费;待学年结束时,按专业的学分单价标准对应已修学分数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依次类推直至毕业时全部结清。详细学费收取和结算办法请在我校网站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辽宁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辽宁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3)广东财经大学统一收取毕业论文指导实践考核环节学费500元/人。
第十六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就读校区:1、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德合作的轻化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0元(国内);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日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英合作)和环境设计(中英合作)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
1.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
本科学费收取办法上海大学是经市教委批准(沪教委财[1997]11号)实施学分制、按课程学分收取学费的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