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以后,市委组织部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名单。按照本市选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男、女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要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离校后,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与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联系(各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见附件2),并提供新的联系通讯方式。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9.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7月29日至8月4日。(1)7月29日至8月1日,第一阶段录取。(2)8月2日6:00前,公布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和“征集志愿”填报资格名单。(3)8月2日8:00—12:00,考生查询报考资格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填报“征集志愿”。(4)8月2日17: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5)8月2日19:00至8月4日,补充录取。

11、专科提前批艺术类本次不填报志愿,在7月29日录取前填报,具体时间届时公告。

2.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资格审查(4月1日-4月7日)资格审查应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学院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1、2018年3月22日7:30到航天学院4号楼6层多功能厅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带相关证件)及政治思想考核并领取体检报告;并于当天(8:00-11:30)到医院(友谊校区)空腹体检。

(二)填报安顺学院“专升本”志愿且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4日持有关证件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生完成资格审查后于3月29日上午08:30-11:30到阳光校区7号楼422室报到,提交《复试表》、《政审表》(表格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填写录取通知书、调档函邮寄详细地址。已全部通过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在7号楼422室凭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现场打印通过科目的成绩单。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和与专业相关认证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及打印件均使用A4纸型。若发现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答案来源于:2019年武汉纺织大学会计专硕、学硕复试细则

3、资格审查(7月2日—7月30日)7月2日—7月9日,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携带《河北省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加盖印章)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市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名单,于7月10日以后,由各市委组织部公布。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办法:各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以市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优先审查录用应届硕士以上研究

3、资格审查(7月2日—7月28日)7月2日以后,市委组织部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名单。按照本市选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男、女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审查对象。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要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士

3、资格审查(7月4日—7月29日) 7月4日以后,市委组织部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名单。按照本市选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男、女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要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