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工作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我校单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敏(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副组长:张玉军(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常务副校长)
张天太(招生实习就业处主管校长)王伟(校长助理兼招生办主任)
成员:穆瑞光、付文彬、崔三乐、徐玉贞、朱毅强、赵世杰、田雪奇、李海宾、尹永生
职责:负责我校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各项工作的领导、部署和实施。
(二)各小组工作职责
1、招生宣传组(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实施单招招生宣传计划,协调招生计划的落实;负责制订招生简章、单招章程、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单招报考的相关准备工作。
2、命题考务组(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基础考试试题与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保管、阅卷、考试成绩登统组织工作等。
3、纪检监察组(联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与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报考录取组(招生实习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参加单招考试学生的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信息的备案、上报和录取通知书的寄发工作。
5、咨询接待组(招生实习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访、来电咨询,给予解答报考相关问题;负责考试期间解答考生关于单招考试的相关问题。
6、安全保卫组(安全工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考试期间的安全。
7、后勤保障组(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组织机构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考试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组具体开展工作。组长:党委书记、校长副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主管后勤)、纪委书记、副校长(主管招生)成员:招就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现代教育与实训中心主任、宣传部部长、审计监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后勤处处长、相关系(部)主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独考试七类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专业除外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联考单招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我校为石家庄地区考点负责实施组织考试成绩报送成绩公布等工作一成立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敏副组长张玉军王万军张天太付文彬徐玉贞成员崔三乐王伟李永勤李晓男郎妍宋雅丽张乐园赵世杰于涛田雪奇王培李海宾牛龙洋张亚周姚建波职责负责我校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各项工作的领导部署和实施二各小组工作职责1招生宣传组招生办公室组长张天太副组长王伟成

考试内容及时间1.考试科目分为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含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总分500分。文化基础考核: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形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每科满分100分,共计300分。考核内容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试范围内。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含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个

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三)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总务、安全和纪检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和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研究与协调部署,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二)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命题考试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总务、安全和纪检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和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研究与协调部署,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二)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命题考务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总务、安全和纪检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和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研究与协调部署,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二)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命题考务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

考点安排及组织单位考生所在地市名称考试地点组织单位石家庄石家庄市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辛集唐山唐山市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秦皇岛邯郸邢台市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邢台廊坊廊坊市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华北石油张家口承德市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承德沧州沧州市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定沧州市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衡水考生所在地市名称考试地点组织单位石家庄石家庄市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人民医学高

组织机构及职责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工作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一)成立我校单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敏(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副组长:张玉军(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