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 地 区 | 年份 | 批次 | 类型 | 分数 | 省控线 |
---|---|---|---|---|---|---|
天津农学院 | 江苏 | 2016 | 本科三批 | 理科 | 330 | 265 |
天津农学院 | 江苏 | 2016 | 本科二批 | 艺术类 | 239 | -- |
学校 | 地 区 | 年份 | 批次 | 类型 | 分数 | 省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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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 | 江苏 | 2016 | 本科三批 | 理科 | 330 | 265 |
天津农学院 | 江苏 | 2016 | 本科二批 | 艺术类 | 239 | -- |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天津农学院江苏2016本科三批理科330265天津农学院江苏2016本科二批艺术类239--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天津农学院江苏2016本科三批理科330265天津农学院江苏2016本科二批艺术类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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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对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参加本科录取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B”。对北京市考生:本科批次在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前提下,结合学生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专业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天津农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理科316310天津农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文科322313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天津农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理科316310天津农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文科32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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