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复试组织管理1.组织管理。按照《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2.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在评分前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在复试过程中,应做到复试教师分组随机抽签、考生分组随机抽签和面试题目随机抽签,确保整个复试程序公开、公正和公平。复试工作基本规范:(1)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公开,统一标准,客观评价;(2)坚持学术标准,综合考察与重点考察相结合;(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偏袒、不徇私舞弊;

二、组织管理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

二、复试组织管理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院系(所、部)复试工作小组两级管理模式,各小组的具体职责如下:1.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研究生部主任和副主任、各院系(所、部)行政一把手、院纪委专职副书记、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巡视,规范和监督复试过程。2.院系(所、部)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领导和学术带头人组成。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2)组织命制复试题目;(3

二、组织管理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

二、复试组织管理1.组织管理。按照《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2.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在评分前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在复试过程中,应做到复试教师分组随机抽签、考生分组随机抽签和面试题目随机抽签,确保整个复试程序公开、公正和公平。复试工作基本规范:(1)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公开,统一标准,客观评价;(2)坚持学术标准,综合考察与重点考察相结合;(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偏袒、不徇私舞弊;

二、组织管理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和统筹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系所具体实施。

二、组织管理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

(8)法律(法学)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办法另行发布,并单独组织复试。

二、组织管理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组织管理。按照《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 2.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在评分前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在复试过程中,应做到复试教师分组随机抽签、考生分组随机抽签和面试题目随机抽签,确保整个复试程序公开、公正和公平。复试工作基本规范: (1)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公开,统一标准,客观评价; (2)坚持学术标准,综合考察与重点考察相结合;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