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六、录取工作 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意见,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的人数不得超过当年“申请-考核”制招生总数的30%。
(二)本方案由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2015年9月6日
(二)本方案由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15年10月14日
(二)本方案由学院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2015年9月7日
2.本方案由学院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10月14日
(二)本方案由学院-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2015年9月15日
6.申请者已有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论文发表、录用或在审。●硕博连读生申请者:除满足1、2、3、4条规定外,另要求申请者满足
(4)可以体现本人学术、科研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4)可以体现本人学术、科研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