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17年12月23日14:00-17:00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22日上午)、外国语(22日下午),23日参加由本院命题的专业考试。以上科目的考试地点均在本院。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总分500分。

12月26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外语

(4)法律硕士: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1-英语一)(分值:100分)、综合基础课(分值:150分)和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考试为全国联考科目。各领域详情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统考)、统考数学及其它指定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第二外国语、业务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命题。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英语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于2016年3月中旬在北京大学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cn/ch)的有关通知。

(4)法律硕士: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1-英语一)(分值:100分)、综合基础课(分值:150分)和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考试为全国联考科目。各领域详情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统考)、统考数学及其它指定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第二外国语、业务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命题。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英语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于2016年3月中旬在北京大学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cn/ch)的有关通知。

4.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我校2019年对教育学、中国史一级学科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4.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科目考试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直尺)由考点统一提供。其它科目考试所需文具由考生自行准备,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