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线(根据体育总局文件精神,2016年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600分的30%即18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文件[体人字(2002)411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入学:(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指定赛事详见体育总局文件);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申请免试入学者须报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查批准。
3、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一录取原则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我校对持有相应项目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相应项目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2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专业成绩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公布招生计划数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3、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体育总局、教育部招生政策执行。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版)节选

录取原则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考核合格,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体文化成绩划定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体科字[2015]176号《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

录取原则1、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2、在文化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

录取原则1.根据体育总局文件精神,2017年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未完生计

录取原则1.根据体育总局文件精神,2018年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低录取控制线,在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021年西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1、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各项目择优录取。2、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文件[体人字(2002)411号]及相关文件的规

录取原则1、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线(根据体育总局文件精神,2016年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600分的30%即18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