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文化联合测试:
(1)学业水平测试达4B或1A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凭《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但仍然需要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根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我校优秀考生的入学奖励办法》的文件规定,以上学生录取后还可享受优秀新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依次为三等奖学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000元、2000元、1000元。
(2)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二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4)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艺术特长,西洋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打击乐)、民乐(唢呐、竹笛、笙(抱笙)、二胡、古筝、三弦、琵琶、柳琴、扬琴、中阮)、电声乐器(吉他、贝斯、架子鼓、键盘乐器)、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舞蹈(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达到国家六级及以上水平的考生。
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6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自主单独招生网站成功进行了网上报名。经学院资格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申请免考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请填写《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联考免试考生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1月25日前一并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16-85782003
2.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含2016年3月19-20日学测考试成绩)中每个A加30分,每个B加10分;
(2)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3) 烈士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4) 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总分上加3分;
(5)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6)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以上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免试条件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请填写《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政策性加分考生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1月25日前一并邮寄到我校,地址: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16-85782003。
联系地点: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
邮政编码:221140
咨询电话:、0516-85782003、85782059、85782000、85782828
网 址:www.***
电子邮箱:zsb@mail.***
1.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美术类省统考,且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2.录取原则
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当总成绩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再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3、调剂志愿录取原则按照调剂考生文化联测成绩(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调剂考生文化联测成绩按满分计)进行排序,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即满足所有符合录取调剂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当总成绩相同时,工科类专业按数学成绩排序,其它类专业按语文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排序。

2.录取原则总的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英语以外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2.录取原则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分数优先”的专业安排方式,当总成绩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再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2017年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划线原则

1.划线原则: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当总成绩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再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