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当总成绩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再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2.录取原则
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当总成绩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再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1.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美术类省统考,且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1)招生代码:1231。
(2)高校全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校。
(4)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年限:三年。
(6)办学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联系地点: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
邮政编码:221140
咨询电话:、0516-85782003、85782059、85782000、85782828
网 址:www.***
电子邮箱:zsb@mail.***

考核方案综合素质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满分200分。考生本人从面试题库中任意抽取3个题目并选答其中2个;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面试时间可由面试组长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调整。面试程序如下:⑴考生陈述自己的申请优势,1分钟左右;⑵考生从面试题库中任意抽取3个题目并回答2个,3分钟左右;⑶面试教师根据情况可追加提问、考生回答,1分钟左右。面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按抽签顺序逐个进

2.录取原则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即满足所有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当总成绩相同时,工科类专业按数学成绩排序,其它类专业按语文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排序。

录取规则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3、调剂志愿录取原则按照调剂考生文化联测成绩(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调剂考生文化联测成绩按满分计)进行排序,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即满足所有符合录取调剂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当总成绩相同时,工科类专业按数学成绩排序,其它类专业按语文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排序。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2.录取原则总的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英语以外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2.录取原则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分数优先”的专业安排方式,当总成绩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再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2.录取原则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当总成绩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再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