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考生入学学习等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专升本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在校学习资格答案来源于2022年宜春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3、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必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一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录取原则1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获得相应专业的合格资质2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高校综合评价合格名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按照3个梯度志愿顺序投档学校根据退役士兵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3在专业未录取满额时采取网上征集补报梯度志愿仅能录取在我校已取得该专业综合评价合格的考生若我校某专业该专项计划终仍未录取满额时则转为专升本普通计划进行招生4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照考生报考志愿直接录取不占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数5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志愿被免试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资
4、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二免试招生专业及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下达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表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所属教学院层次招生计划学费年备注1050303广告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汉语国际教育本科34010师范类3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44010师范类4120405城市管理政法学院本科法学本科公共事业管理本科财务管理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工商管理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旅游管理本科市场营销本科英语外国语学院本科54270师范类13130503环境设计美术与设计学院本科美术学本科28800师范类15130502视觉传达设计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计算机科学
三、招生报名(一)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二)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三)我校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总体要求“大学生士兵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要严格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五、招生管理(一)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大学生士兵计划”相关招生办法、复试录取规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等招生信息的公开和备案工作,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二)加强招生宣传。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退役大学生士兵积极报考。(三)严查违规行为。严格按教育部招生政策开展“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宜春学院研究生工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计划为3人。
四、考试录取(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