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主管招生工作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我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和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处),负责招生监察和招生录取工作。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第十九条“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要求,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对违法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我报考点将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英语(01)英语(1.听力2.口语)体育(51)专业统考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体育(51)1.田径:(1)(男子: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少年甲组栏高、栏距)、跳远、三级跳远、跳高、撑杆跳高、标枪、铅球、铁饼)(2)(女子:200米、400米、1500米、100米栏(标准栏高、栏距)、跳高、跳远、标枪、铅球、铁饼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志愿优先原则。首先根据考生的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
第四十三条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的学费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学生毕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宿费。学费及住宿标准详见下列表格:(一)学费标准收费项目层次学费标准(元/生.学年)1.哲学本科3,4002.教育学本科3,4003.文学本科3,4004.历史学本科3,4005.经济学本科4
(二)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各类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