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1式2份)。
四、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一)成绩计算方法1.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2.考生的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2)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二)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2.
(二)成绩复核安排及要求如下:成绩复核须提交以下材料:1.《云南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1式2份)。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考生本人准考证复印件1份。4.委托书1份(委托他人代为复核时提供,同时需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须有考生本人签字。如考生本人亲自复核不用提供)。提交时间:2月4日-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提交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行政楼219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研招科联系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三)成绩复核如考生对复试成绩存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招生处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一)初试成绩复核全日制硕士初试成绩复核申请须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具体以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博士、在职教育硕士、港澳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一般在初试成绩发布之后至复试开始之前,具体以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成绩复核申请流程(一)考生本人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学校公布的成绩复核申请期限内,向招生处提出复核申请。申请时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与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一并上交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二)学校受理考生申请后,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三)成绩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存在漏判、漏统、错统,不受理重新评卷(评分),不受理查阅评卷(评分)宽严幅度,不受理考试违规取消成绩科目的复核申请。(四)成绩复核中发现有误的,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程序改动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一)非推免生1.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2.考生的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2)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二)推免生推免生考试总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其专业笔试、面试所占复试权重及具体换算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成绩复核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
(二)复试成绩复核复试成绩复核申请一般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具体以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