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计划考生:
1.有学考成绩的考生
(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20%、学考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2+学考成绩/3×0.1;
(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0%、文化占40%、学考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5+文化成绩/4.5×0.4+学考成绩/3×0.1。
2.无学考成绩的考生
(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3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3;
(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0%、文化占5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5+文化成绩/4.5×0.5。
单考单招计划考生:
1.有职业技能成绩的考生
(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60%、文化占30%、职业技能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文化成绩/4.5×0.3+职业技能成绩/3×0.1;
(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40%、文化占50%、职业技能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4.5×0.5+职业技能成绩/3×0.1。
2.无职业技能成绩的考生
(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3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3;
(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0%、文化占5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5+文化成绩/4.5×0.5。
符合2022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一)普高招生考生: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影视表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合格分数线以上;
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都为D等(含)以上。
|
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报名初审通过后,于3月19日-3月22日登陆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上传报名材料及缴费,未上传资料或未缴纳考务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上传资料:
①身份证照片;
②《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或《2022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证》照片。
2.缴费:
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每个专业考务费160元(学前教育专业140元)。
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合计320名,具体分专业计划安排如下:
(一)面向普高招生考生130名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培养方向 | 计划数 | 生源类别 |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10 | 音乐类统考考生 | |
| 音乐表演(器乐) | 键盘乐器演奏 | 5 | ||
| 管弦乐器演奏 | 2 | |||
| 中国乐器演奏 | 5 | |||
| 现代流行音乐 | 流行音乐演奏 | 3 | ||
| 音乐制作 | 3 | |||
| 戏剧影视学院 | 戏剧影视表演 | 26 | 影视表演类统考考生 | |
| 舞蹈学院 | 舞蹈编导 | 2 | 舞蹈类统考考生 | |
|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只招女生) | 3 | |||
| 手工艺学院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25 | 美术类统考考生 | |
| 文化管理与教育学院 | 表演艺术 | 21 | 影视表演类统考考生 | |
| 歌舞表演 | 5 | 音乐类统考考生 | ||
| 学前教育(师范)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
| 合 计 | 130 | |||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培养方向 | 音乐类 | 舞蹈类 | 影视 表演类 | 工艺 美术类 | 学前教育 | 备注 |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27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考生报考; | |||||
| 音乐表演(器乐) | 键盘乐器演奏 | 19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键盘)考生报考; | |||||
| 管弦乐器演奏 | 6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管弦乐器)考生报考; | ||||||
| 中国乐器演奏 | 18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中国乐器)考生报考; | ||||||
| 现代流行音乐 | 流行音乐演奏 | 12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流行键盘、小号、长号等乐器)考生报考; | |||||
| 音乐制作 | 7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考生报考; | ||||||
| 戏剧影视学院 | 戏剧影视表演 | 8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影视表演类考生报考; | |||||
| 舞蹈 学院 | 舞蹈编导 | 22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舞蹈类考生报考; | |||||
|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只招女生) | 18 | |||||||
| 手工艺学院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20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工艺美术类考生报考; | |||||
| 文化管理与教育学院 | 表演艺术 | 3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影视表演类考生报考; | |||||
| 歌舞表演 | 20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考生报考; | ||||||
| 学前教育(师范) | 10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学前教育考生报考; | ||||||
| 合 计 | 109 | 40 | 11 | 20 | 10 | |||

第十七条中职考生综合成绩计分办法。由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含技能操作成绩、理论知识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满分30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600分。(1)中职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中职考生依据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专业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

2、素质特长计分项目表如下: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计分项目表类别项目说明计分值学科与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限教育、科技等主管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国家级三等奖(或前三名)20分;省级一等奖(或前三名)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地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0分;文艺(仅限美术、书法、

(一)普高类、中职类中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均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1.普高类: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2.中职类: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

3.中职生素质特长计分项配分如下:序号项目举办部门计分值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社保部、建设部、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教社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20分;2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3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物品如下:1.身份证复印件2.高考报名证复印件3.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复印件4.近三年在县级(含)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荣誉证书及参加全国专业艺术院校校考并进入专业复试等有效证明复印件(以上证件须查验原件)5.专业优良证明推荐函(只限普高往届生)。注:以上证件在现场确认时须由考生现场提供并用作报名资格复审的必备材料,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报名条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

(3)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

第七条学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计划为400人,招收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各类别具体招生计划如下: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学制(年)空中乘务普高(文理)3003中职(旅游服务类)203中职(商业类)203中职(财会类)203中职(计算机类)153中职(外贸类)153中职(文秘类)103合计400

(一)普高类、中职类中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均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1.普高类: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2.中职类: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

(二)各类别考生计分规则如下:普高类考生:1.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三门学考计分科目为语文、英语和X科目(X科目是指除语文、英语外,其他学考科目中任选一门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学业水平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科目等第ACE语文英语X科目(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20%、学考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2+学考成绩

(二)各类别考生计分规则如下:普高计划考生:1.有学考成绩的考生(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20%、学考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2+学考成绩/3×0.1;(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0%、文化占40%、学考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5+文化成绩/4.5×0.4+学考成绩/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