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3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3;
(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0%、文化占5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5+文化成绩/4.5×0.5。
中职类考生:
1.有职业技能成绩的考生
职业技能成绩,满分300分。
(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60%、文化占30%、职业技能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文化成绩/4.5×0.3+职业技能成绩/3×0.1;
(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40%、文化占50%、职业技能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4.5×0.5+职业技能成绩/3×0.1。
2.无职业技能成绩的考生
(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3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3;
(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0%、文化占5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5+文化成绩/4.5×0.5。
录取规则详见我校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如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26日15:00前致电0571-87150116告知陈老师,并填写查分申请表,传真至我院0571-87150079,逾期不予受理。录取工作随后展开,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通知。

2.无职业技能成绩的考生(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3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3;(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0%、文化占5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5+文化成绩/4.5×0.5。

第一类:普高生总分=全省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成绩+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普高生学业水平考试(学考)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技术六门科目成绩折算,满分为300分,换算如下表:高中学考等级A等等C等D等折算分数

2.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必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否则我院不予认可,计分为0。(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一类:普高招生考生总分=全省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折算成绩+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折算成绩由2门必选科目+3门自选科目组成,五门科目成绩进行折算,不同等第换算成相应分值,满分为100分。必选科目为语文、数学,三门自选科目从外语、物理、技术、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学考等第优的三门。高中学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换算如下表:高中学考等第

1.有学考成绩的考生(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20%、学考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2+学考成绩/3×0.1;(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0%、文化占40%、学考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5+文化成绩/4.5×0.4+学考成绩/3×0.1。

3、因4月份学考成绩暂未发布,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后再进行相应学考成绩折算。

1.有职业技能成绩的考生职业技能成绩,满分300分。(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60%、文化占30%、职业技能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文化成绩/4.5×0.3+职业技能成绩/3×0.1;(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40%、文化占50%、职业技能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4.5×0.5+职业技能成绩/3×0.1。

2.无学考成绩的考生(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3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3;(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0%、文化占5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5+文化成绩/4.5×0.5。单考单招计划考生:

1.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三门学考计分科目为语文、英语和X科目(X科目是指除语文、英语外,其他学考科目中任选一门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学业水平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等第科目ACE语文英语X科目(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20%、学考占1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2+学考成绩/3×0.1;(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

2.无学考成绩的考生(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70%、文化占3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4.5×0.3;(2)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按专业占50%、文化占50%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5+文化成绩/4.5×0.5。中职类考生:1.有职业技能成绩的考生职业技能成绩,满分300分。(1)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占60%、文化占30%、职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