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按预录院校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或现场确认,各校应于2016年4月20日前完生确认。并将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于4月21日上传市教育考试院。
(五)严肃纪律各校要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并领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意见》(渝教招考〔2012〕4号)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今年高职单招各项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促进公平、公正。各校要严格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监察局印发的《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渝教招考〔2012〕8号)要求,切实规范高职单招行为,尤其
(三)报名1.2016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具备2016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2.2016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进入“2016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拟报考单招院校,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
第十九条考生录取确认:学校于2017年4月15日-21日将所有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4月18日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确认录取手续,领取录取确认书。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2017年4月19日学校将录取结果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第十九条考生录取确认:学校于2015年4月17日-23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4月23日9:00-16:00本人凭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部办理确认录取手续,领取录取确认书。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2015年4月24日学校将录取结果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六)录取1.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预录取分数线。2.各院校需按照经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分专业实施录取。3.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
(八)录取确认考生按预录院校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或现场确认,各校应于2016年4月20日前完生确认。并将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于4月21日上传市教育考试院。
12.学院在2015年4月24日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确认录取考生名单。
9.学院在2013年4月15日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确认录取考生名单,已确认考生不得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
6.考生录取确认我校于2016年4月18日-4月24日将经审查通过的终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我校网站:http://www.和http://zsw.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19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录取通知书。我校于2016年4月21日将本次单招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重庆
(八)录取确认考生按预录院校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或现场确认,各校应于2016年4月20日前完生确认。并将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于4月21日上传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