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于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报考相应专业免试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我校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

第二十一条监督机制(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二)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三)按照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缴费报名成功后即可缴费,学院将在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网站(www.)上进行缴费名单实时公布。根据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单招报名考试费为100元/生。单招缴费方式如下:1、可以在2016年3月7日~3月11日,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缴费。在采用网上缴费前认真阅读网上缴费须知。2、可以在2016年3月7日~3月11日银行上班时间,到银行进行转账。转账单上必须

第十四条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16年3月20日8:00~3月26日18:00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3、可以在2016年3月7日~3月11日学校上班时间,到学校财务处现场缴费(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学院大道8号)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第二十二条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学院大道8号。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学院以考生单招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三)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第十条学院2017年计划20个专业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生1225名,详见下表。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2017年单招专业计划表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普通高中(文理兼收)计划对口高职生(类别)对口高职生计划合计学费元/年/生0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75机械加工类、电子技术类、计算机类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45机械加工类、电子技术类、汽车类道路桥梁工程技术45土建类、园林类电气自动化技术50电子技术类

第三章招生专业第十条学院2016年计划7个专业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生。详见下表。注:学费见上表,住宿费为每生1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已经重庆市物价局审核批准。

(六)免试生录取: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于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报考相应专业免试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我校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2.对于获得由市教委

(六)免试生录取: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于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报考相应专业免试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我校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