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
5.认可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6.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7.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认可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

5、技术保障组组长:瞿敬渤、杨佳羿负责网络技术保障,保证网络安全畅通,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6、宣传组组长:郑薇负责校园宣传、招生网站宣传等有关工作。

1、计划组组长:刘浪成员:吴倩负责招生计划的核对,办理计划调整手续,监督计划完成情况。

4、保卫组组长:黄超华负责录取现场等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录取通知书印发及装订组成员:刘蓓、朱亚兰、夏芯童、窦森、吕途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印发及装订,保证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录取期间的常规工作由分管院领导负责,重大问题需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录检组组长:吴倩成员:刘蓓、朱亚兰、夏芯童、窦森、吕途负责与各省市招办(考试院)联系,负责上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核远程网上录取名单,并处理退档及复核方面的事宜及邮寄录取通知书。

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学院招生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形势下对今年招生是严峻考验,学院和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在学院部署下做好今年招生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保证在公正、公平,实施“阳光招生”的原则下圆满完成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市教委、市招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学院成立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宋延军、吴

8、招生咨询组组长:吴倩成员:刘蓓、朱亚兰、夏芯童、窦森、吕途负责在录取期间解答考生提出的招生有关问题。

录取章程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