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内容。(一)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二)综合素质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4.人文素养。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5、专业面试与英语测试时间:3月24日具体安排见报考院(系)公布的复试工作办法

(二)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40%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0分)/3×60%+复试成绩×4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0分)/3×60%+复试成绩×4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和我校各专业计划招生名额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考生比例应控制在1:1.2。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7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负责解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三日

6.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成绩排序表。复试小组对拟不录取的考生,须写出书面材料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试题的管理复试工作中各类试题的命制、评阅、保密与安全保卫工作由招生院(系)负责。

(三)试题的管理复试工作中各类试题的命制、评阅、保密与安全保卫工作由招生院(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