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必修环节必修环节主要包括专业实践、学术活动、本科课程助教三部分:(1)专业实践。各专业根据实际需要,可在第4或5学期安排为期2~3个月的专业实习或社会实践。研究生在专业实践工作结束后,根据培养方案中关于专业实践的程序、内容、标准和要求,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和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由各学位点组织导师进行审核和评分。(2)学术活动。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和研究进展进展,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与所学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或学术讲座不少于10个,且在公开报告会上做学术报告或研究进展报告2次。学校提倡研究生积极参
3.必修环节(4学分)必修环节主要包括专业实践、学术活动两部分。(1)专业实践(2学分)为使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生须结合专业学习、论文写作积极参与专业实习(含教育类专业的教育实习)、社会实践,并撰写实习(实践)报告。研究生专业实践一般在第4或第5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为2~3个月。(2)学术活动(1学分)“学术活动”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各专业应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取的学术讲座次数(一般不少于10次),规定研究生作学术报告或研究进展的次数(至少
3.课程中期考核研究生课程中期考核是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以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课程修学情况进行的考核。学术型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进行。
3.研究生中期考核博士生中期考核是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后,以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课程修学和学位论文开题等进行的考核。博士生的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三或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等级,不合格或未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生,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撰写。各学科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可以与学科综合考试相结合。
6.学位论文开题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一般应于第三学期完成,迟应于第四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完成。在导师指导下,博士研究生经过充分调研与论证,独立地做出开题报告。报告就选题的科学依据、国内外发展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案等做出科学论证。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阅后,须公开答辩,接受检查,并在选题的意义、创新性和可行性获专家认可。
7.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各学科需对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组织预答辩。
4.必修环节必修环节在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是构成答辩的必备条件。学校统一设定“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为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各学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2次全国性学术会议。各一级学科的博士研究生需赴国内外著名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开展与学位论文紧密相联系的学术研修不少于三个月。在学校基本要求的的基础上,各学科应该制定博士研究生参与学术交流、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的层次、次数、质量和成果形式等具体考核要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新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组)指导下,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制定出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纳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GMIS)管理。
2.课程学习和学分要求在规定的学制内,研究生入学后的第1~3学期为课程学习阶段。研究生需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及时、认真地做好网上选课工作,积极修读研究生课程。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学分要求,源头上既与培养方案有关,更与个人培养计划相关,后续还与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开题环节管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和毕业与学位管理等,因此,研究生本人、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和任课教师等相关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规范操作、认真核对。选入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必须修学并获得相应学分(同等学力或跨学科招录生须修学“补修课程”但不计学分)。
2.课程学习在规定的学制内,研究生入学后的第1~3学期为课程学习阶段。博士生需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及时做好网上选课工作。博士生课程教学采用讲授、讨论班与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鼓励教学团队开展教学。